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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住建厅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的通知_文件通知

川残办〔2022〕49号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建立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以下简称督导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督导员队伍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奔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感同身受,对无障碍环境有着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各地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建立督导员队伍有利于充分聚合调动残疾人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有效补充,放大工作效应,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利于让残疾人参与到与自身权益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当中来,保障残疾人融入社会权益,更好地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密切残联与残疾人兄弟姐妹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残联基础管理水平,体现残联工作特点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

二、督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督导员组成。督导员可由省、市、县三级残联从事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工作者,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专委会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的持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亲属代表担任。

督导员队伍的建立以县级为主,市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级督导员队伍。每支督导员队伍中至少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各1名。

(二)督导员基本条件。督导员应热爱公益事业,自愿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体验、督导、促进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奉献精神;熟练掌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等基本知识;如实反映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督导员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地残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成为督导员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督导员证上岗。督导员证由省残联统一制定样版(见附件1),各市(州)、县(市、区)残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印制并发证。督导员证有效期2年。

督导员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接受发证残联的领导、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和考核。在发证残联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无障碍环境社会监督工作。督导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

三、督导员的工作内容与方式

督导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标准、政策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督导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和便利的居家生活所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二)参加国家机关和交通运输、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邮政、电信、旅游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竣工验收前的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

(三)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及知识,推进、增强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营造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残联要加强督导员队伍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建督导员队伍,安排专人负责督导员的有关工作。各地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员队伍的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督导员队伍建设的完整和工作的规范开展,逐步提升督导员的能力和素养。

(二)试点示范推进。各市(州)残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督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经验,以建立有实际工作能力的督导员团队为基础,做细做实相关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全面推进。

(三)提供保障条件。督导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监督工作是公益性活动。各地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督导员开展工作,并针对督导员身份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补贴(公职人员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督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完善工作方式。各地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督导员不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监督工作手段和措施。要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导等工作台账,做好文字、数据、照片等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每次督导活动结束,要形成书面建议,经同级残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有关部门办理。要共同开展辖区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设施无障碍体验、促进工作,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样板,示范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各地还可特邀社会知名人士、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家、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督导活动。

附件:四川省无障碍督导员证样版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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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住建厅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的通知_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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