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决策自2021年9月22日起,对外省建设工程企业(指获得相对应资质资格证书的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设计方案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进浙备案事宜办理步骤开展调整,现将相关规定提示如下所示:
一、办理步骤
(一)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步骤
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在浙江建筑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系统软件进行企业基本上信息录入后,申请注册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法定代表人账户(已有着法定代表人账户的企业可立即登陆),依照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按单位→挑选省建设厅→检索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进浙备案事宜→点一下线上办理→在线填表→启用需进浙备案的资质的次序提交,备案系统软件将全自动审理、审批和告之审批結果。根据审批产生的备案信息内容根据浙江建筑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系统软件对外开放公布。
(二)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步骤
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在浙江勘察领域四库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上信息录入后,申请注册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法定代表人账户(已有着法定代表人账户的企业可立即登陆),依照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按单位→挑选省建设厅→检索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进浙备案事宜→点一下线上办理→在线填表→启用需进浙备案的资质的次序提交,备案系统软件将全自动审理、审批和告之审批結果。根据审批产生的备案信息内容根据 浙江勘察领域四库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对外开放公布。
二、常见问题
(一)调整內容
1.撤消外省工程咨询企业进浙备案事宜。保存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进浙备案和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进浙备案事宜。
2.撤消持续备案、变更备案和再次备案,保存初次备案(企业备案)。企业备案不会再设定使用期。企业资质信息内容(企业名字、资质类型、级别、有效期限等)內容产生变化的,需再次办理企业进浙备案。
3.撤消备案资格证书。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备案事宜办理后,备案信息内容消息推送至浙江建筑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系统软件或浙江勘察领域四库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对外开放公布。
(二)信息录入
1.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进浙备案事宜前,需登陆浙江建筑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系统软件进行企业基本上信息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人员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内容变更等內容实际操作详见《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2.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进浙备案事宜前,需登陆浙江勘察领域四库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上信息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人员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内容变更等內容实际操作详见《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三)别的事宜
1.已办理过进浙备案的企业,原备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不用再次办理进浙备案事宜,备案信息内容会在相对应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公布。
2.若企业资质信息内容(企业名字、资质类型、级别、有效期限等)內容产生变化的,请立即在相对应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开展信息内容改动并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再次办理企业进浙备案事宜,办理进行后备案信息内容全自动消息推送到相对应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对外开放公布,不会再派发备案资格证书。
3.企业别的信息产生变化的,请自主立即在相对应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开展信息内容改动升级。
配件:外省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pdf
外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方案企业信息录入指引.pdf
法定代表人保证书.docx
驻浙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docx
数据来源:浙江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