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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建委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3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渝建质安〔2022〕5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不在岗不履职、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审核审批,作业人员冒险蛮干、违章操作等,教训十分深刻,值得高度警醒。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庆市“66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加强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可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制度,有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档、不脱节,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段范围

(一)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是指,工作日上午8:00前、中午12:00—14:00间、下午18:00后,以及周末、法定节假日全天。

(二)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原则上房屋市政工程不安排夜间(当日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

三、工作要求

(一)编制方案

需要在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的项目,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非常规时段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须明确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带班管理人员、责任分工、质量安全管控要求、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书面报审

1. 《方案》编制后,应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DBJ50/T-291-2018)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B2.5.1),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盖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完善《方案》报审程序。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必须严格落实《方案》要求。

2.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管理部门填写下月的《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见附件1),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组织实施。每月28日前,施工单位应将下月的《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原则上施工单位不安排《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外的临时作业,确需安排的,应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三)带班作业

在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确保每个施工作业面(点)有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工人未全数离开作业面(点)的,管理人员不得提前离开。

(四)安全巡查

在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的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开展安全巡视巡查工作,及时纠正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和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五)工作交接

非常规时段现场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应对作业面(点)的作业内容、作业人数、机械机具、安全风险、防护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交接,并当场填写《非常规时段作业交班表》(见附件2),交接班双方必须当场签字确认。

(六)教育交底

在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在非常规时段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说明,特别是专职安全员应针对作业人员当日承担任务、作业部位、周围环境、使用工具、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操作规程进行班前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签字确认、档案留存。

(七)管住重点

在非常规时段进行基坑开挖(高边坡)、地下暗挖、模架搭设、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的,参建单位应实施重点管控:

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安全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

2. 监理单位应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旁站);

3. 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八)安全防护

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区临边、洞口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涉及夜间施工的,各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便道转弯处、基坑、沟槽四周等危险部位须设置施工围挡,悬挂红色警示灯;夜间施工作业人员需穿戴反光工作服。

(九)质量管控

非常规时段施工时,专项施工方案应完善与作业环境、条件相适应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内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方案实施,监理单位应加强旁站、巡视等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可控。

(十)值班值守

非常规时段施工时,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项制度,根据月计划表制定《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项目月带班值班表》(见附件3),明确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和报告及时准确。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情况及时填写《非常规时段值守记录表》(见附件4),并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带班领导签字确认。

四、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管总站、市质量总站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非常规时段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掌握监管项目非常规时段作业安排情况,加强检查巡查频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查参建单位非常规时段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查《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严查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教育交底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不力、工人违章行为发现制止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飞行检查”等工作,对全市非常规时段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抽查督查。

附件: 1. 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

       2. 非常规时段作业交班表

       3. 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项目月带班值班表

       4. 非常规时段值守记录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docx
附件2:非常规时段作业交班表.docx
附件3: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项目月带班值班表.docx
附件4:非常规时段值守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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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重庆住建委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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