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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住建部政策研究室关于印发《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城乡建厅,市辖区住房城乡基本建设(管)委,北京城市规划和生态资源委,新疆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稳定发展的建议》(政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技术 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服务中心“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的指导意见》(政办发﹝2018﹞45号),加速推进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内容核算分享,提升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好性,我部对《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与诚实守信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数据库数据规范(实施)》(建县﹝2014﹞108号)部分内容作出了修定,产生《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标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标准体系中关于内容和本标准体系不一致的地区,以本标准体系为标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新标准体系实施工作,保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所在地区省部级建筑市场管理一体化作业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更新工作中。请在2019年1月底前把所在地区填报的建筑市场管理一体化运行数据平台联络人申请表(配件2)报我部建筑销售市场监督司。 二、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信息核算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管理方法的主体责任,确立工程项目信息核算责任者,创建义务追朔规章制度,对伪造数据信息、虚报核算的责任者,理应严肃问责。 三、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管理一体化工作中平台应用,帮助和服务项目建筑销售市场相关行为主体立即通过平台办理各类业务流程,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方案,促进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在市县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管理业务中合理运用。 新标准体系执行和建筑市场管理一体化作业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尽快和我部建筑销售市场监督司联络。 联系方式/发传真:010-58934964 配件:1.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标准体系 2.建筑市场管理一体化运行数据平台联络人申请表 中华共和国住房和住建部政策研究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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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城乡住建部政策研究室关于印发《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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